
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苏州市户籍的流动人口申请参加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县(市)、市区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3.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收养证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准备好材料后,
1.11月15日前到申请的窗口领取《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
2.9月1日至11月30日带上《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人员基本信息登记及下一年度的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医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入户条件:1.在苏州市区交社保,已办理居住证并连续住满一年以上。
2.在市区拥有合法稳定的住宅,人均面积18平以上。
注意事项:1.随迁人员只能是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参加积分入户提供的积分材料外还要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的房产证或者不动产证。
3每年1月1日到10月31日到居住地所在便民服务中心申请。
4.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会公布上下半年的积分入户指标数,每年六月和12月会公布,积分按照从高到低,达到指标数的排名才可以入户。
5拿到积分准入户籍卡在40天内办理入户手续